对于居住在美国,和居住在美国之外的申请者人而言,需要遵循不同的方式,具体包括:
如果已经在美国,通常可以提交申请并在申请处理期间留在美国,这称为状态调整 (AOS)
如果目前在美国境外,通常需要在所在国家提交绿卡申请,并在等待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处理,这称为领事处理。

两种途径都有利有弊,但是,无论哪种情况,绿卡申请流程通常都遵循相同的基本步骤:
二、美国EB1B申请流程1、申请雇主必须提交 I-140 表格,即移民工人申请。
2、作为申请过程的一部分,申请雇主必须证明在优先日期之前有持续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他们可能会使用年度报告、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来证明您有持续支付工资的能力。
3、然后你通过面试和进入美国的标准程序就可以直接申请绿卡了。
当然,申请这一签证,申请人也可以携带家人。如果您的 I-140 申请获得批准,您的配偶和 21 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能有资格在美国申请E-14 或 E-15 移民身份。
三、美国子女团聚移民申请文件1、表格I-130,外国亲戚请愿书(需缴纳适当费用);
2、美国国籍证明:
美国出生证明副本或未过期的美国护照的副本,或者国外领事报告副本或入籍证明的副本或公民身份证明副本,如果是永久居民,则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身份:
(1)I-551表格(绿卡)的副本(正反两面);
(2)带有盖章的永久外国护照复印件。
如果姓名或孩子的姓名已更改,请提供合法姓名更改的证明(可能包括结婚证书、离婚证明、领养令、法院更改姓名的判决等)
3、关系证明
(1)如果是遗传母亲或非遗传合法妊娠母亲,则需要获得由公民当局签发的孩子的出生证明副本。
(2)如果是遗传父亲,则需要获得由公民当局签发的孩子的出生证明的副本。如果已婚,则必须向孩子的母亲提交结婚证书的副本。如果不再结婚,那么必须提供合法终止婚姻的证据。如果在孩子年满18岁之前从未与孩子的母亲结婚,并且孩子已依法合法化,则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的行动。如果申请人从未与母亲结婚,并且孩子没有法律规定的合法身份,那么您必须在孩子年满21岁或结婚之前提交真实的父子关系证据。
(3)如果是继父母,则需要:
a.民事当局签发的孩子的出生证明副本;
b.结婚证书副本给孩子的亲生父母,以及
c.所有配偶先前婚姻合法终止的证明。
(4)如果是养父母,则需要:
a.孩子的出生证明副本;
b.最终收养法令的副本;
c.证明已经有两年的合法监护权,并且
d.证明有两年的身体监护权。